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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详解灾后重建规划思路

[日期:2008-07-09] 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  作者:记者 贾海峰 实习记者曹乘瑜 [字体: ]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详解灾后重建思路


  带领规划小组在彭州市进行灾区重建规划的赵燕菁说,“农民自建的积极性实际上是非常高的。有的农民已经在自我修复重建。”

  相比农村住房重建等恢复重建工作,城镇住房和城镇体系规划则更为复杂。

  仇保兴在7月4日的会议上强调,1个星期内必须解决这个问题,在2个星期内完成县市城村规划,确定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通讯空间布局。规划必须有依据,对存在的巨大障碍和资金压力要有准备。

  仇保兴指出,规划人员应该在地勘等基本条件下,将现有区域划分为适合、基本适合、适合性差和不适合四类,在现有条件下,先选取前三类区域进行规划重建。

  在具体规划中,仇保兴表示,规划人员应遵循“先简单后困难”的原则,不要过分强调“推倒重来”,将灾区居民的房子不区分损坏程度地全部拆除,然后重建一个宏伟的小区。

 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线房屋鉴定小组人员发回的信息,就检测的800万平方米房屋来看,轻微损坏的约占50%,中等损坏的占40%,严重损坏的只有10%。如果不区分房屋损坏程度就将受损房屋全部拆除,无疑是很大的损失。

  仇保兴再次重申了规划不能过分强调“异地重建”,只有三类城镇适合异地重建:一是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次生灾害已经直接威胁到某一块建设用地,依照标准,这块建设用地被划为不适合用地的,可异地重建,该地块改为公园等公共建筑;二是在震中受到严重损坏,而且位于自然保护区,本来就该搬迁的村镇;三是原来并未规划,沿着主干公路和城郊主干道两侧违章建设的夹心村,既存在严重交通隐患,又属于本来该搬迁的村;四是地震中确实所有的农田等生产资料被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摧毁,失去生存依据的村。

  “重建规划应体现尊重当地灾区居民意愿的思想,保护受灾群众的财产权,尊重受灾群众宅基地、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等,调动灾区居民积极性,参与到重建工作当中。”仇保兴说。

  赵燕菁对此表示认同,“重建规划,最大的问题不是空间规划,而是要明晰产权关系。只要产权确定,便能激励灾后自建生产能力。”他认为,制度重建远比物质重建重要,这次地震重建规划也暴露出了我们很多法律方面准备的不足。本报记者 贾海峰 实习记者 曹乘瑜 四川、北京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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